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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亮撰文抨击奥运隐性营销:擦边球"不得不禁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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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8-10 09:08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事件:《奥运向前冲》悄然更名

细心的观众可能发现,8月4日,湖南卫视的品牌栏目《奥运向前冲》已经悄然更名为《快乐向前冲》。

《奥运向前冲》自开播以来便以比肩当年《超级女声》的火爆成为今夏的收视霸主,但因为广电总局的一纸禁令而更名。7月28日,广电总局的一份通知称:除央视外,地方台节目尤其是娱乐节目一律禁用“奥运”字眼。

据广电总局相关人士介绍,近期有不少节目打着“奥运”的旗号,但节目内容却和奥运关系不大,实际上是搞新一轮的选秀或者低俗搞笑的节目。

该负责人告诉媒体,广电总局在7月28日下文,要求禁止在娱乐节目中打奥运牌,防止以奥运之名,出现商业化、庸俗化倾向,其中点了一些节目的名,就有《奥运向前冲》,并提出借奥运之名、有群众参与的竞技选拔类节目必须申报广电总局。“以奥运为名的选秀节目要整改。这类娱乐节目多了,反而把真正的奥运节目给淹没了,对于优秀的大力宣传奥运的节目,我们是支持的。”

《奥运向前冲》更名是否会对其收视率造成影响?

8月6日,该栏目总导演章红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:“更名对收视率影响不大。周一和周二的两期《快乐向前冲》都是全国同时段收视第一,收视份额达到百分之七。而且全新亮相的《快乐向前冲》刚好是新赛季的开始,这也是我们果断更名的原因之一。观众喜欢的是节目本身的内容,我们现在每周都会对比赛中的一些环节进行更新,确保赛事新鲜有趣。”

据记者了解,奥运期间,《快乐向前冲》将继续播出,仍然是全民参与的形式,但每期节目将挑选3名选手进入“季后赛”,进行总冠军的争夺。

依据:奥运标志保护条例

广电总局的禁令一出,便引发了众多观众的质疑。

“是不是《奥运向前冲》的收视率让央视嫉妒了?”一位平顶山观众猜测说。“奥运是全国人民的盛事,凭什么只允许央视使用‘奥运’一词,这不是垄断吗?”一位郑州观众说。

莫非真如观众所言,此举是广电总局在捍卫央视利益?

河南通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治平告诉记者:“早在1998年,中央电视台就通过亚广联与国际奥委会签约获得了2000年、2004年、2008年三届夏季奥运会在中国大陆的独家电视转播权。此外,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规定,包括‘五环’、会徽、会歌,甚至‘北京2008’以及‘奥运’字样等所有与奥运会相关的标志都受法律保护,商业机构若要使用这些标志必须经过授权。”

那是不是意味着地方电视台所有的奥运栏目都受影响呢?

记者调查发现并非如此。此番禁令,有两类与奥运相关的节目不在禁止之列。一类是栏目名不含“奥运”、“北京2008”、“五环”等字眼儿的商业性栏目;一类是纯新闻性质的奥运栏目,例如东方卫视的娱乐栏目《加油!2008》和浙江卫视的新闻栏目《烽火奥运》。

那么,是不是意味着全国各地众多披着“奥运”、“五环”、“北京2008”外衣的电视栏目都要更名呢?高治平律师表示:“应该是这样的,否则按照法律严格追究,这都是违规行为。”他表示,不更名只有一个办法:“获得北京奥组委的授权。”而业内人士认为:这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缘由:隐性营销“不得不禁”

其实,被下禁令的不仅是地方电视台的相关栏目。

根据北京奥组委的规定,本月1日起到27日期间,未经授权以本届奥运会参赛运动员、教练员、官员等做形象代言人的广告,相关媒体必须停播。姚明代言的百事可乐、胡佳代言的“耐克”、刘翔代言的“安利”和“卡迪拉克”等企业广告,都在停播之列。此外,中国国家跳水队、国家羽毛球队、中国乒乓球队、国家帆船帆板队、女子网球队等先前与企业结盟的广告片,一旦出现涉奥元素也将被禁。

三年前,北京奥组委公布奥运赞助商的名单之时,许多企业名落孙山,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这千载难逢的机遇。他们的商业推广同样大打奥运牌,并取得惊人的效果。其中的杰出代表就是蒙牛和体育用品企业李宁。他们充分利用赞助电视台频道或栏目的形式大打擦边球。

早在2006年,蒙牛就独家冠名了央视五套的《城市之间》栏目,口号叫做“激情08现在出发”,标志跟奥运的五环相似。这个明显的“擦边球口号”虽然不到三个月就被奥组委一纸公函叫停,但去年的多个调查中,有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蒙牛就是奥运“赞助商”,而对它的竞争对手——真正的奥运赞助商伊利却知之甚少。

争夺赞助商资格败北之后的李宁,很快对外宣布了与央视的战略合作协议,成为去年和今年央视五套的服装赞助商,如果不是被紧急叫停,那么奥运会期间,出镜频率并不亚于运动员的主持人、记者都会穿着李宁标志的衣服。

对这些专门打奥运经济擦边球的企业,幽默人士索性将他们统一命名为“奥擦委”。今年早些时候的调查显示,有很多人错认蒙牛、李宁、耐克、百事可乐、肯德基等企业为奥运赞助商。

在“奥擦委”得意之际,正式赞助商们开始用法律绝地反击。但是并非所有的问题都能用相应的法律来解决,与其他国家不同,中国并没有将限制隐性市场列入法律范畴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只有行政手段才是最高效的通道,因此广电总局的禁令实在是“不得不禁”。 (本文来源:大河网 作者:跳水王子、奥运会冠军田亮)戎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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